广东省ODI备案指南

广东省ODI备案指南(简洁版)

一、核心适用范围

项目说明
适用对象广东省内(不含深圳)注册的企业法人
深圳企业深圳为计划单列市,独立办理,不适用本指南
投资形式新设、并购、增资境外非金融企业
禁止情形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际关系、出口违禁产品

二、备案门槛速查

事项条件
敏感国家/地区未建交国家、联合国制裁国 → 需报国家商务部核准
敏感行业军工、跨境水资源、新闻传媒、房地产、酒店、影城、娱乐业 → 需核准
省发改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项目
省商务厅备案中方协议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省属国企的境外投资
市商务局备案非省属国企且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

三、办理流程

第一步:发改委备案

  • 部门:省发改委(各地市企业统一向省发改委申请)

  • 平台: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(http://jwtz.ndrc.gov.cn

  • 结果: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》

  • 时限:受理后5个工作日

核心材料

  1. 项目备案表(系统填写)

  2. 营业执照

  3. 董事会/股东会决议

  4. 资金来源说明(银行存款证明、审计报告等)

  5. 可行性研究报告

  6.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

第二步:商务部门备案

  • 部门:省商务厅 / 地市商务局

  • 平台: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(odi.gdcom.gov.cn

  • 结果: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

  • 时限: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

核心材料

  1. 《境外投资备案表》(系统打印盖章)

  2. 营业执照复印件

  3. 境外公司章程/合作协议

  4. 董事会/股东会决议

  5. 可行性研究报告

  6.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

  7.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

💡 提示:发改与商务部门可同步推进,两套材料重合度高

第三步:外汇登记

  • 部门:企业开户银行

  • 前提:取得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

  • 办理:凭证书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及购汇出境

四、材料清单汇总

序号材料名称说明
1境外投资备案表系统生成打印盖章
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可免提交
3境外公司章程/协议新设提供章程草案
4董事会/股东会决议载明投资金额、持股比例
5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市场分析、效益评估、风险应对
6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+审计报告
7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含尽职调查
8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系统下载签字盖章
9并购类:并购事项报告表+尽职调查报告仅并购需要

五、特殊情形说明

1. 广东自贸区企业

  • 南沙、横琴片区企业向片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

  • 材料要求与省级一致,流程略有简化

2. 省属国有企业

  • 无论投资额大小,均向省商务厅直接申请

3. 投资主体为多个企业

  • 投资额较大一方申请,需其他方书面同意

4. 项目变更

  • 投资额变化超20%或1亿美元、投资地点/内容重大变化 → 需申请变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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