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购类 ODI 备案简明指南(股权 / 资产收购)

并购类 ODI 备案简明指南(股权 / 资产收购)

适用:境内企业收购境外公司股权、资产,持股≥10% 取得重大影响或控制权;必须先备案,再交割付汇,禁止先交割后补备案。敏感国家 / 敏感行业走国家核准,不适用普通备案。

一、判定什么时候要办并购 ODI

  1. 直接收购境外公司股权、资产;

  2. 通过 SPV 间接并购境外标的(穿透备案,不以中间 SPV 规避监管);

  3. 参股 10% 以上,可委派董事、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,均属于 ODI 并购范畴。

仅财务投资、无控制权、无重大影响不属于 ODI。

二、办理顺序(不可逆)

发改委备案 / 核准 → 商务部备案 → 银行外汇登记 → 资金出境交割
  1. 发改委:出具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》7‑15 工作日

  2. 商务部门:出具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3‑7 工作日

  3. 银行外汇登记:1‑3 工作日,拿到登记凭证后才可向境外卖方付款

三部门投资金额、标的名称、股权比例信息必须完全一致。

三、主体基础条件

  1. 境内注册法人,无严重失信;

  2. 净资产可覆盖并购交易对价,避免 “母小子大”(小体量公司大额并购)被驳回;

  3. 资金来源合法:自有资金、合规银行融资;

  4. 不属于房地产、影城、娱乐、体育俱乐部等限制类领域。

四、并购专属核心材料(对比新设,多出以下)

发改委

  1. 并购协议 / 股权转让协议 SPA(外文 + 中文翻译件,加盖境内企业公章)

  2. 标的公司法律 +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(第三方机构出具)

  3.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,说明估值公允性;高溢价必须做合理性解释

  4. 收购前后标的股权穿透图(穿透到最终实控自然人)

  5. 标的近 1‑2 年审计报告

  6. 并购商业协同、整合方案说明

商务部

  1. 并购协议 SPA 及翻译件

  2. 尽职调查报告、评估报告摘要

  3. 并购事项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,写清交易背景、交割条件、风险处置

银行外汇

  1. SPA 主协议、交割条款、对价支付安排

  2. 发改、商务全套备案文件

通用基础材料:营业执照、股东会 / 董事会决议、近一年审计报告、资金来源说明、真实性承诺书、境内股权架构图。

五、监管重点(并购最容易踩坑)

  1. 估值公允性:高溢价无合理解释直接退件,严防虚假并购、利益输送;

  2. 穿透审查:核查标的股权、实际控制人,严查代持、空壳架构;

  3. 交易真实性:协议交割条件、付款节点要完整,不能只有意向书;

  4. 禁止先付定金、保证金、交割再补备案,属于重大违规;

  5. 标的含有中国自然人股东,未做 37 号文登记,申报会被驳回。

六、分级权限

  1. 发改委

  • 非敏感,3 亿美元以下:省级发改委备案;

  • ≥3 亿美元:国家发改委备案;

  • 敏感国家 / 行业:无论金额,国家发改委核准。

  1. 商务

  • 非敏感项目:省级商务厅备案;

  • 敏感项目:商务部核准。

七、投后合规义务

  1. 并购完成后发生股权变更、交易对价调整,及时办理 ODI 变更备案;

  2. 每年报送境外投资年报;

  3. 利润分红、减资、转股回流,按税法完税;

  4. 完整保存并购协议、尽调、评估、交割凭证至少 5 年备查。

八、常见风险后果

  • 未备案直接付款:银行不予办理购汇付汇,可处以投资额 1‑10% 罚款;

  • 虚假材料:撤销备案,3 年内限制对外投资申报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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